刀锋读后感
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,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,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?是不是无从下笔、没有头绪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刀锋读后感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刀锋读后感1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《刀锋》这本书,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,有个朋友说,我爱上了毛姆,我想应该是的。
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,我原本期待它是,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,可是读到了后面,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。
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。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,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,那是一个早晨,阳光正明媚,还有几声鸟叫,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,很富有生活气息。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,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,说给你听。刚开始,你听得很入迷,觉得很新颖有趣,但是到了中午了,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,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,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,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,甚至有点想逃避。
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,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,有些想法让我困惑。这时,有个直觉告诉我,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,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。重新读这本书,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,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,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,这次,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,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。
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,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、中间要更加无趣,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,于是最后十几页,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,即使没有读懂,我也照样跳过,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,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,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。
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,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,我没有信仰,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,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。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,一个朋友提起的,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,我当时并没有多想,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。
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,我走在一条小街上,天下着蒙蒙细雨,我喜欢这种雨天,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,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,比如鲜红的滑滑梯、翠绿的叶子、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,雨滴在它上面跳跃。我在路上,撑着伞,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,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。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——拉里,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,就是“晃膀子”,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。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,就一直我行我素,由于没有家人,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,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,包括读大学、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,而选择去“流浪”,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,只不过开了头,去了趟巴黎,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,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。
我太羡慕他了,可是我自认为我没有勇气去做这种事情,即使仅仅如朋友所说的去西藏朝拜,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,但我还是鼓不起勇气,我很难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危险和困难,也很难不去考虑会把我皮肤晒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,这两件事就足以打消我冲动下萌发的想法。因此,读这本书,让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实现了,而且过得还不坏,很宁静,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,是羡慕呢?还是欣慰呢?或是对自己懦弱的鄙视呢?
书中说到,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、看什么书、做什么事、或者举行什么仪式,而是要“看透”,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《刀锋》这本书,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,我总是这样贪心,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。
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,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,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。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,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,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,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,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,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,身体在路上,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,全然不管,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。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,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,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,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,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。我很喜欢水,湖水、河流、海洋、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。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,我内心就会很平静,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,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,那种感觉很好,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。
这本书,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,不过有缘分的话,你自然会拿起它,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,或许会很枯燥,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。
刀锋读后感2出于某种目的,今天花时间读了威廉·萨默塞特·毛姆的小说《刀锋》。
毛姆先生的其他著作,如《月亮与六便士》等还没有机会拜读,或者以前读过却不记得了。
读书是能启迪智慧的,我认为人的一生所有经历都不会浪费,所有读过的书都不会白读。就好像我们的意识中有一个只能进不能出的宝箱,它贪婪地吞噬着你所有的阅历,而一本好的读物、或者一句话、又或者一个人或其他,就是这个宝箱的钥匙。
能配上这把钥匙的人是幸运的,而幸运地拿到自己钥匙的人无疑会迎来一场蜕变。
《刀锋》这本书是有资格成为钥匙的,但不幸的是我的知识储备还不太够,没能得到那场灵魂上的升华。
不过也有些小小的感受,在这里记录下来。
《刀锋》这本小说中有七个形象鲜明的角色,以主角拉里为核心和其他六位形成鲜明的对比: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;自我救赎与自我毁灭;纯粹与狡猾……
上半部从艾略特引入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婚约,再引入各阶层价值观的对撞,还有不同地区之间的鄙视链。
联想到故事的背景是一战以后二战以前,我们都知道那是个很残酷的时代,同时也是各行业迅速发展的黄金时代,一切事物都在以目不暇接的速度发生着改变,可能稍稍愣神的功夫就看不懂身边的一切了。
尽管对比过去我们会惊恐地发现很多事情都从未改变,但我很庆幸自己未生在那个时期,同时也能想象到物质快速发展所必然带来的精神上的空虚。
所以故事的主人公拉里在经过一系列事情后踏上了自我解脱的道路。
小说的名字“刀锋”和印度哲学著作《奥义书》有关,拉里也是在婆罗门教哲学的启迪下实现了自我解脱,“刀锋”其实可以解释为“越过刀锋”,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少数民族兄弟那“上刀山下火海”的成年礼。
我一向不喜欢宗教,尤其是故事中有很多神秘主义色彩,更让我对这本小说的感受多了很多不必要的抵触。不过在极力排除掉个人主观色彩后,小说中对人生的意义,对‘上帝’的意义,对‘存在’的意义……
一切都让人感触良多。
读最后几章的时候,也许是我当时比较饿了,也许是太过烧脑了,总之有些头昏脑胀。
我不喜欢讲述故事的情节,一来是有剧透的嫌疑,另 ……此处隐藏1458个字……对生死、对生命都有了更多的触动和思考,他将寻求生命的'意义作为人生的目标,而物质和肉身不过是灵魂的载体,维持基本的温饱足矣。我不认为所有的读者都能读懂拉里,理解拉里,甚至可能会有读者和艾略特那样对他不屑,(不过愿意读这本书的人,大多应该不是庸常之人吧),至少现实生活中持艾略特的观点的人一定不在少数。
对拉里来说,了解这个世界,解开人生的意义这个疑惑的最佳方式是好好看看这个世界,所以当别人努力构建物质富足的大厦的时候,他行走于东方和西方,寻求人生的答案。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对构筑他的心理大厦极具意义的一些人,拉里是用心灵和这个世界交流的人。“他没有野心,不要名;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;所以很可能安心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,我行我素,别无所求。”“他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,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无求的态度,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”。
关于拉里另外一个被我关注并被触动的情节是拉里的婚恋。在拉里和伊丽莎白分手后,拉里唯一一次结婚的机会是和他青少年时的伙伴,那个曾经经常和他一起在树荫下读诗的索菲。拉里和索菲是在相隔十多年后偶遇的,届时的索菲,因为家庭遭遇变故失去了相亲相爱的丈夫和孩子,然后堕落到令人不齿的地步。拉里准备娶索菲的消息令伊丽莎白极为震惊和不安,她认定拉里是出于同情,想帮助索菲才要和她结婚的,在极力反对无效后,伊丽莎白用计谋令已经有所改变的索菲故态复萌,索菲因此和拉里不辞而别。在小说的最后索菲被人勒死并裸露着身体抛入海中。在办完索菲的丧事后,拉里的眼神一改往日的平静淡然,带着凄惨的味道说:索菲是他唯一想要结婚的对象。索菲不算漂亮,尤其到了后来生活放荡粗俗,样貌衰老,和美丽优雅的伊丽莎白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,但拉里依旧凭借过去的记忆认为索菲“有可爱的灵魂,热情,超脱,慷慨。她的理想是崇高的”。对于拉里这样用灵魂行走在世间的人来说,遇到一个灵魂契合的人,哪怕她有不堪的外表,令人不齿的放荡生活,但她却能让寂寥寒冷的灵魂有所牵念并温暖起来。索菲死后,拉里真正与这个世界疏离了,他彻底放弃了世俗的生活方式,派送完自己的财产后,模仿印度的托钵僧,边游历边干活,仅维持最基本的物质需求。
小说对人物个性的描画笔墨饱满,颇具独特性,立意高远,名副其实的佳作。
刀锋读后感4人应该怎么活?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,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。这个问题见仁见智,答案纷繁多样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。《刀锋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,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,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,过好自己的生活。
先说说作者——毛姆,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,读他的著作,《刀锋》是第一本,也就是这本书,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,这本书内容平实,毫无晦涩之处,没有长篇大论,没有盖棺定论,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,娓娓道来,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,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,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,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,意味悠长,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。总之,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,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。就冲这点,我喜欢看他的著作,以后再买书,他的书是首选,可以说,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。
再说说《刀锋》一书,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“刀锋”,有什么寓意?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,查了一下,《刀锋》的英文名字叫“The Razor's Edge”,剃刀的边缘,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,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,在刀尖上跳舞,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,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,无论是哪一种理想,庸俗或高尚,虚荣或伟大,安逸或自由,总之是得偿所愿。这“刀锋”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。
《刀锋》一书富含哲理,讨论了理想和现实,精神和物质,到底两者哪个重要,应该选择哪个?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:拉里——追求精神世界,渴求内心的安宁,上下求索真理;伊莎贝尔——追求物质享受,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;艾略特——八面玲珑,左右逢源,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;格雷——踏实,勤恳,追求物质,努力工作。拉里、伊莎贝尔、格雷,都是童年的玩伴,却走上不同的道路,跟经历有关。拉里的迷惘、彷徨,我能感同身受,因为那是青春,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,也是一个凡夫俗子,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,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?人生应该怎么度过。等到后来,“我”与拉里再次相见时,“我”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,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,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,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、彷徨时期,找到了答案,即追求精神世界,上下求索。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,自小熏陶,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,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、世界观不同,追求的不同,导致分道扬镳,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,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,他们追求不同,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,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,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。格雷又不一样了,自小接受商业气息,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,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,从事商业活动,追求物质,但难能可贵的是,格雷身上商人奸诈、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,反而格雷为人义气,虽然喜欢伊莎贝尔,但因为好哥们拉里,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,为人也踏实,等等。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,我选格雷。艾略特太老奸巨猾,拉里太过于仙,伊莎贝尔过于做作,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,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。格雷努力工作,富有家庭责任感,为人本分,跟另外三个人比,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,一心对妻子、一心对工作。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,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攀炎附势;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,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,间接杀死了索菲;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……
关于物质和精神,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?作为凡夫俗子的我,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,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。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,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,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,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(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,这个是后话了,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),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,人是活在当下的,当下就是现实,认清现实才能实际,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。总之,套用一下智者的话,两手都要抓,两手都要硬。
最后,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,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,也是收尾。“拉里如其所愿,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——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,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,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,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,有善者也有恶者,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。这,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!”“我虽无写‘成功’之意,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‘成功’的小说。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——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;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,在一个生机勃勃、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;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,造成九点上班,下午六点下班;苏珊娜·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;索菲以死亡解脱;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”。